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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穿越重生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324节
  许多美并不知道高明程在打什么坏主意,已经被高淑芳喊到前面店里去对账了。
  接下来就是吃晚饭、看电视、洗漱睡觉。
  当小旭旭喝着奶睡着后,刚松了口气的许多美就被高明程一个饿狼扑羊,就地正法了。
  这一夜,睡在房间里的高淑芳,总觉得睡的有些不安稳,左右两边的房间,似乎总有某种床板晃动的声响传来。
  咯吱咯吱的声音隐隐作响,她四哥房间还好,只响了一会儿,但她二哥的房间似乎响了一夜?
  睡的迷迷糊糊的高淑芳如此想着。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神清气爽,睡在小床上的小旭旭醒来后,他直接把小旭旭抱出房间,留下安静的环境让疲劳一夜的许多美继续安睡。
  “走,爸爸给你泡奶粉喝!”高明程轻松的抱着小旭旭,脚步极快的走下楼去,省的小旭旭的哭闹声吵醒许多美。
  高明程想让许多美给小旭旭断奶,毕竟又不是吃不起奶粉,但许多美却不肯,她固执的认为母乳比奶粉好,坚持要喂到一周岁,不过因为冬天不好断奶,断奶容易让孩子生病,因此起码得到明年春季时,才能够断奶。
  高明程说服不了许多美,只能任由她,只是,在看到小旭旭吃奶时,他牙根怎么有些痒呢?
  高明程不顾小旭旭的抗议,强行抱着小旭旭下了楼,把他往小车车里一放,就拿出奶瓶和奶粉,手脚麻利的泡了一杯牛奶。
  结果小旭旭闹脾气不肯吃,高明程使出浑身解数,才总算哄得他开心,肯喝牛奶了。
  看到小旭旭肯喝奶了,高明程只觉得刚才出了一身的汗,哄孩子真的比打死一只老虎还累人!
  “二哥,我二嫂怎么还没有起床?”高淑芳好奇的询问着。
  她和许多美关系极好,自然是知道许多美一般是什么时候起床的。
  “之前我不在家,你二嫂一个人带孩子,肯定累了,现在我回来了,我负责带孩子,让你二嫂多睡一会儿。哎,你也别上楼吵醒你二嫂。”高明程叮嘱道。
  高淑芳无语的翻了个白眼,说道:“我好端端的,干什么去吵醒她?你要是带小旭旭的话,那我就喊胡婶子做店里的事情了?”
  “嗯,我带孩子,胡婶子随你安排!店里有什么事情?”高明程问道。
  高淑芳略带夸张的说道:“当然有事了!这么大一个店开在街上,怎么可能没事?今天要把仓库里的衣服都拿出来挂好,折痕严重的,还得用熨斗熨烫好。”
  “对了,二哥,等下你看下库存的账本,新款已经卖的差不多,你该去进货了。”
  “知道了,我明天就去羊城,到时候带一批货回来。”
  “飞霞婶子家的货,也要进了!”
  “行,等我从羊城回来就去进货。”
  兄妹两个说着话,然后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准备吃早餐了,小旭旭虽然刚刚喝了牛奶,但那点牛奶不饱肚,还得再吃点粥。
  除了粥,桌上还摆着煮鸡蛋和下粥的咸菜。
  “淑芳,你不吃吗?”高明程看高淑芳没来吃东西,反而在那里忙来忙去的,于是开口询问。
  高淑芳说道:“这两天我牙齿有些痛,吃不得太烫的东西,我等会粥凉了再吃!”
  “行,要是严重,就自己去看医生,生病不能拖,知道吗?”高明程叮嘱道。
  “知道知道,你以前常说的嘛,小病不治,就会拖成大病治不了!到时候没地方买后悔药吃!”高淑芳笑着说道,她现在兜里有钱,但骨子里还是节省的,一般的小病,她还真不会去找医生拿药吃。
  不过这次的牙痛有好几天了,她心想着要不要去找个医生看看?
  都说牙痛不是病,但痛起来要人命呢。
  上午时,思索再三的高淑芳最终还是决定找个医生看看,牙齿痛,很多好菜都吃的不香,感觉亏了呢!
  高明程知道高淑芳去看医生了,心里也放心不少。
  他今天是打定主意做一天全职奶爸,因此抱着小旭旭逛街去了,然后顺路又走到自己的工地那儿。
  临街的幼儿园已经像模像样了,现在在贴墙壁的瓷砖,红砖墙壁贴上淡黄色的瓷砖后,美观程度就提高不少,除了美观,最重要的是,贴上瓷砖后,能够防潮防损耗。
  因此,等经济允许时,大部分的房子外墙,都会贴上瓷砖。
  只是有些经济一般的人家,会选择在正面贴瓷砖,而侧面和后面则是刷水泥墙。
  作为县里第一家高端私人幼儿园,高明程自然要把形象工程做好,幼儿园整体的建筑风格新颖,楼层也高,不说整个县,至少在这条街,算的上是标志性建筑物了。
  里面在施工,高明程自然没有带着小旭旭进去,只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儿,确认没有问题后,就带着小旭旭走了。
  他打算带小旭旭去人民公园玩,那里有青山也有绿水,还有少量的玩具,如滑滑梯、跷跷板等。
  当然了,十个月大的小旭旭现在还玩不了。
  不过小旭旭已经可以站着了,正在学习蹲下、起身、走路等技能。
  这也许是来自于基因的传承,或者是强大的模仿能力,在父母还没有刻意教孩子这些本事时,他们到了相应的时间段,就会本能的去练习。
  一次次的站立,摔倒,再站立,直到站稳为止。
  然后再是走路,一步,两步,三步,再到能够走稳。
  高明程把小旭旭放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他先是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好奇的去拨弄着身边的野草野花,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对野草没有兴趣了,身形不稳的站立起来,然后试图想走,结果走一步,就摔倒在地。
  “小旭旭加油,继续努力!”高明程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根本没有去扶小旭旭,而是给他鼓劲加油。
  好在小旭旭也不是娇气包,没有哭的意思,摔倒就继续站起来,然后尝试着走路。
  于是,就开始重复,在一次次摔跤中,小旭旭终于能够迈出步伐,走上两三步了。
  但这两三步,应该就是他目前的极限了。
  “不错,好样的!”看到累到不行的小旭旭,高明程高兴的把他抱了起来。
  小旭旭似乎知道自己被夸了,咧嘴笑着,这回,高明程发现他嘴里终于又多了四颗牙了。
  只是那四颗牙才刚刚冒了个头,距离完全长成,还需要一小段时间。
  “哟,长牙了?难怪最近流口水厉害!”高明程说着,用小旭旭脖子上的口水巾擦拭着他嘴角的口水。
  只是这一碰,才知道口水巾都已经湿的差不多了!
  得,回去换新的口水巾吧!
  高明程摘下湿掉的口水巾,抱着小旭旭往服装店的方向走去。
  中午的太阳有些大,晒的人有些不适,小旭旭趴在高明程的肩窝,将脸埋在那儿躲避太阳。
  之前在树荫下玩耍时还不觉得,现在察觉到后,高明程赶紧加快步伐,走路似一阵风般。
  第470章 你是吃金坷垃了吗?
  今天一整天,毛子都没有来服装店找高明程,因为明天就要去羊城了,因此傍晚时,高明程主动去找了毛子。
  他知道毛子的家,过去时,还碰到了猴子,猴子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旧衣服,肩膀上扛着一些从建筑工地弄回来的木头,这些木头已经破损,没法再用,但可以用来烧火。
  猴子看到高明程时,整个人猛地畏缩了下,不敢直视高明程。
  自从那件事后,猴子也算是洗心革面,不再像以前那样混日子,而是老老实实的找了个工地,每天在工地里搬砖搬水泥。
  今年在整个国家层面,经济发展的不好,但随着改革开放,总有人先赚到了钱,因此建房的人,那是一天比一天多。
  别说县里,就是富裕些的村子,人们也开始热衷起建房,到九十年代末期,除了个别困难户,大部分村民都会新建房子。
  看猴子躲着自己走,高明程也没有在意,他看在猴子家人的份上,已经放过他一马了。
  高明程来到毛子的屋前,毛子兄弟两个正坐在门口吃晚饭。
  因为没拉电线,晚上点蜡烛做饭不方便,所以他们吃的比较早。
  毛子看到高明程过来了,立即站起身,连忙放下碗,抬手用手背一擦嘴角的饭粒,笑着说道:“明程哥,你来了,快,快请坐!”
  毛子的弟弟安安静静的坐在凳子上,一双纯真的眼睛看了高明程一眼,然后继续吃着碗里的饭。
  他智商有问题,虽然呆呆愣愣的,但人很安静,不怎么会惹事。
  “听说你又收到一些货,我来看看。”高明程说道。
  “哎,那你等等,我拿出来给你看。”毛子笑容满面的说着,快速跑回屋子里,拿出一个包袱出来。
  那是包袱是用旧床单做的,花花绿绿的,还有几个小破洞。
  毛子将包袱放在地上,然后将之打开。
  “看,这些就是我这段时日收到的东西!”毛子指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神色紧张的看着高明程,希望高明程能够全部都买下。
  毛子其实没有分辨古董的能力,他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相关的老师带他入门。
  但他自小混迹市井,听过很多家长里短的故事,又走街串巷的看过不少房屋和人。
  当他知道架子床能卖钱,古钱币能卖钱后,他就有了一个笼统的概念,那就是以前的东西,都能卖钱!
  这一次,他就发挥自己的特长,又收到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了。
  他本钱小,所以收到的东西也不多,很多品相都不好,唯一的优点是,那些东西的确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高明程蹲在地上,仔细看着那堆东西。
  这会儿虽然是傍晚,但屋外的光线足,能够看清所有的细节。
  在那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中,高明程一眼就看中了一个碗,高明程拿起碗,摸着碗口,说道:“这碗焗过?”
  “对,听说是很久以前的碗,我看也还行,就收下了。明程哥,这碗你要吗?”毛子紧巴巴的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并不急着说话,而是仔细看碗底的底款。
  瓷器类的古董,底款是一个很重要的识别标志。
  不过高明程一看那底款,就知道这件瓷碗是出自民窑,而非官窑,因为它的碗底只有双圈没有字,瓷胎和花纹也比较粗糙和草率。
  但令高明程在意的是,焗碗的技术倒是不错。
  高明程说道:“这碗大概率是清朝那会儿的,只不过它出自民窑,做工一般,还破损过,不太值钱了。”
  毛子听说不值钱,脸上的表情就有些垮了,不过他还是好学的问道:“什么是民窑?”
  于是高明程给他科普了一下民窑和官窑的区别。
  一般来讲,官窑款的比民窑款的精、秀、细、润,而民窑款大都较为粗糙、草率。
  这也很能理解,官窑出品,是供朝廷用的,而民窑呢,是民间买卖,出品则良莠不齐。
  高明程放下那个碗,继续看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