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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穿越重生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110节
  这时,他走到门口,探出头去,往四周观察了一下,见到没人,于是关上门,把手伸进裤裆里……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瞪大了,他万万没想到黄大志还有这癖好!
  就在他琢磨着要不要开口说些什么时,一抹金灿灿的光芒映入他的眼帘!
  “给,分你的。”黄大志把手伸向高明程,脸上露出真诚的笑意。
  在抢到帆布包时,黄大志不知道为何,手比脑更快的从里面掏了一些金块出来,然后迅速的塞进他裤裆里面的内袋中。
  为了怕丢钱,很多人会在裤子的里面再缝一个内袋,把钱放在这个内袋中,就比较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容易丢钱。
  黄大志的裤子,就有这样的内袋,此时内袋中装满了金块,而他随手一抓,就抓了一小把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愣住了,问道:“你拿的?”
  他是知道强哥一行人在这里干什么的,也知道黄大志从那小刘的手中抢到了装黄金的包,但他万万没想到,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黄大志,居然也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
  “嗯。”黄大志坦然的承认了,因为他知道高明程和他是一路人。
  两人之间的交情,已经无需赘叙了。
  高明程看着黄大志递过来的黄金,目测至少有二三两,常言道,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黄金作为硬通货,在古今中外都是好东西。
  这一把黄金,换算成钱,那可是有不少了!
  可现在被黄大志轻轻松松的给了他。
  说实话,高明程有些心动,谁不喜欢黄金呢?但他还是摇头拒绝了:“这是你凭自己本事拿到的,我不要。”
  当初他从黑包里拿钱时,要分给黄大志,黄大志没要,如今黄大志从袋子里偷拿了黄金要分给他,他自然也不能要。
  怕黄大志多心,于是高明程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我谁都不会说。”
  本来黄大志这事就做的隐蔽,如果他没有自己主动拿出黄金来,就连高明程也是不知道黄大志在那般紧急的情况下,还偷拿了东西的。
  至于黄大志偷拿了多少,他也无意探究。
  总之,这是凭他自己本事得到的。
  高明程态度坚决,但黄大志的态度亦坚决,他把手里的黄金直接递到高明程的手上,真诚的说道:“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当时黄大志和小刘搏斗时,侥幸弄伤了小刘,占据了上风,但如果当时大刘过来的话,以黄大志的武力值,是干不赢大刘的。
  大刘过来的那一刻,黄大志心跳如雷,他几乎预见了自己的死亡!
  但就在他担心万分时,高明程用刀伤了大刘,使得大刘无法冲进屋子里帮忙,而就因为高明程分神对付了大刘,导致高明程差点中枪。
  那一幕,黄大志是看在眼里的!
  所以当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偷拿了黄金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高明程分享。
  第187章 有人惦记上小妹
  盛情难却,高明程最终收下了黄大志给的黄金,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两人相视而笑。
  其实黄大志在抢到包时,会手比脑快的偷拿黄金,就是受到高明程的影响,当初他目睹了高明程快速偷拿钱的画面,觉得很是震撼。
  原来,当一个人表现的正义凛然时,也是可以偷偷地中饱私囊的。
  黄大志成为协警后,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工作,尽可能的去学更多的东西,去做更多的事情,而每一个警察都想破案,都想立功,他也想。
  因此在发现强哥一行人在走私黄金后,他脑海中就只有一个念头——立大功了!
  之后高国兵等人又及时冲了进来,那些还未提炼的金矿石和黄金,就必须得上交了。
  好在,黄大志已经偷留一手了。
  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低声说道:“这黄金的纯度一般,你可以先藏好,以后要么出手卖掉换成钱,要么找个靠谱的金匠,把这些金块加工提纯后打一个大金镯子出来。”
  一般的大金镯子,重的有五十多克,轻的只有十多克,金镯子打好后,可以给老婆戴,也可以在缺钱时直接拿去换钱。
  “嗯,我现在不缺钱,打算先留几年再说。”黄大志亦是有自己的打算,他算是一贫如洗的人,如果在黄金走私案后不久,就拿出金块去打金镯子,那肯定是不行的。
  这个世界,就没有不漏风的墙。
  两人在分了黄金后,就没有再多提这件事了,默契的推门而出,如今他们两个算伤号,黄大志腿上有伤,走路一瘸一拐的。
  高明程好点,手臂和腰间都只是子弹擦伤而已,不影响走路。
  他们一同前去警局,高明程是打算拿走自己的自行车,好返回高家村去。
  结果刚进警局,就被人叫住,说是让他去食堂吃饭。
  原来高国兵让食堂给他留了一份饭菜,这是怕他饿着了,黄大志也有一份,于是两人一同吃饭。
  饭后,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走了。
  而黄大志则是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他本来是被放假了,可以回屋里休息,但他并不想回屋,于是就留在警局这边,他行动不便,但也没人会吩咐他做事,于是他默默地看书,练字。
  高明程本以为身上的这点伤不影响什么,但其实还是有影响的,一路骑行回到高家村后,他腰间被包扎好的伤口就崩开了,鲜血染红了敷着的纱布。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满脸无奈。
  他把衣服脱掉,正打算给自己重新上药时,堂屋里突然走出一个人来,欢快的声音响起:“二哥,你回来了呀!”
  高明程抬眼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妹妹高淑芳在这里。
  在高淑芳的身后,则是站着他老婆许多美,许多美眼睛多尖啊,一下子就注意到高明程光着的上半身有伤!
  “你怎么受伤了?是和人打架了?”许多美快步冲了过去,就要查看伤口,嘴里则说道:“我马上去山里弄止血的药来!”
  “不用麻烦了,医生给开了药,你帮我重新清理一下伤口,把药敷上就行。”高明程说道,从裤兜里摸出一个袋子来,里面装着一些东西,有干净的纱布,止血药和消炎药。
  山里能够止血的药草就有好几种,家里也存了半罐子百草霜,但有现成的药,高明程也懒得麻烦再弄了。
  他坐在凳子上,由许多美小心翼翼的帮他处理伤口。
  骑车时,需要胯下用力,带动腰间肌肉,所以伤口就重新裂开了,好在伤口不深,只能算是皮肉伤。
  “二哥,你和谁打架了啊?居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高淑芳满脸的担心和好奇,在她的印象中,她二哥可是打遍十里八乡无敌手的厉害人物啊!
  什么样的人物,竟然能够让她二哥受伤?
  她没什么见识,所以没认出这是子弹擦伤,还以为是被人打的。
  高明程自然不会和她说实话,含糊的说道:“这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勾到一个铁片上,被勾破皮了。”
  “淑芳,你到这里来做什么?”高明程转移话题的问道。
  许多美和高淑芳她们学裁缝时,都是在董飞霞的家中,为了方便,许多美还把高明程之前给她买的那台缝纫机也搬了过去,好让大家可以轮流使用。
  高淑芳眨眨眼睛,说道:“我是来和嫂子说说话的。”
  她也说的含糊,却被许多美反手就出卖了:“今天有人上门来说媒,说隔壁村有个男的看上淑芳了,想约个时间相看。”
  “畜生啊!淑芳才多大?相看什么?”高明程当即骂骂咧咧起来,他最小的妹妹还没有成年呢!
  虽然高淑芳上辈子是成年后才出嫁的,但高明程担心有坏小子勾走了他妹妹,于是警告道:“你现在的心思要放在学习裁缝上,要放在赚钱上!等以后服装店开起来了,你就会感受到有钱的快乐!”
  “男人只会影响你赚钱的速度!”
  高淑芳本来认认真真的听着,当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就连许多美都无语的看了高明程一眼,她知道高明程在担心什么,于是连忙说道:“妈是多精明的人啊,当场就把那说媒的人给骂走了,根本没答应相看。”
  眼看着高淑芳在跟着董飞霞学习裁缝,以后就有一门赚钱的手艺了,罗小华怎么可能现在就把女儿随随便便嫁出去!
  她家又不是养不起女儿!
  罗小华倒也不是想把高淑芳留在家里,多给家里干几年活,高淑芳毕竟是她的小女儿,也是唯一的女儿,地位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
  罗小华之所以骂走媒人,最大的原因还是媒人说的那户人家很普通,没入罗小华的眼!
  在罗小华看来,有了裁缝手艺的高淑芳,完全可以嫁给条件更优渥的家庭了。
  “没相看才好!淑芳,在你没成年前,别想那些有的没的!”高明程松了口气,又语气严肃的叮嘱着高淑芳。
  高淑芳乖乖地点头,表示知道了。
  原本还一团孩子气的高淑芳,也还不到想要相看结婚的时候。
  第188章 山中遇险
  当天晚上,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抽空来看他了,原来他从女儿的口中得知高明程受伤的事情了。
  高远见一来,就让高明程给他看伤口。
  高明程哪里肯,只说伤口已经包扎好,不好掀开。
  他爸不像他妹,他爸是见过枪伤的,只要给他爸看到伤口,立刻就能够猜到些什么。
  国人有对父母报喜不报忧的习惯,高明程也不希望高远见担心自己,主要是高远见的担心表现的很粗暴,是会先骂自己一顿,然后再训自己一顿,最后再叮嘱自己一顿。
  这关心套餐让人望而生畏啊。
  “爸,眼看快六月了,老四在学校表现的怎么样?能考上高中吗?”高明程机灵的转移话题,把矛盾转移到老四身上。
  死道友不死贫道!
  提起老四,高远见的脸色果然不太好看了。
  他哼了声,抱怨道:“你们几个就没有一个是读书苗子!我前几天还特意去了一趟学校,跟老四的老师聊了聊,据老师说,老四是考不上高中的了,至于想考上小中专、中师的话,那更是做梦!”
  “哎,可惜老四是农村户口,要是城市户口,那么还能考虑去读技校。算了,既然读不了书,那等毕业后,就回来种地吧!”高远见叹息一声,说是失望,其实也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毕竟读书这种事情,打一开始就知道是不是读书苗子了。
  听高远见提起技校,高明程不以为然。
  技校的核心就是为了解决城镇户口青年的就业问题的,所以只招收城镇户口的人,技校毕业后,也是可以分配工作。
  但中专和中师毕业的,是属于干部身份,而技校毕业的,就属于工人身份,并且这种身份在现在是很重要的!
  技校毕业生会被分配到厂矿、企业里面,虽然身份差点,但好歹也是铁饭碗的工作,因此很多人会选择这条路,但是呢,等到了九十年代,就会迎来大规模的下岗潮,读了技校的很多人,都会面临下岗。
  假如老四现在开始读技校,那么他刚刚分配工作没多久,就得下岗了。
  因此即使老四可以去读技校,高明程也不是很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