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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灵异玄幻 > 女巫醒在狼人之夜 > 第121节
  莳萝随口一问:“国王不是贝里?”她记得昨晚贝里头戴月桂冠,做着国王打扮。
  “贝里?喔,他只演晚上的剧,昨晚我喝太醉了,贝里就暂时顶了我的角色方便排练。”
  佛朗很快就把好友丢到脑后,继续借着病痛和美人搭讪。莳萝正考虑着给他来一杯安神安眠茶,突然有乐僮进入房间,他向莳萝表示船主身体不适,需要立刻配药。
  一听是船主寻人,佛朗这才乖乖闭上嘴。这是流浪王子的游船,他们这些歌手不过只是王子的弄臣,借着王子的名声和游船才有表现的机会。
  莳萝跟着乐僮离开,去见这座游船的主人。
  绚丽的帆布升起,便是不分昼夜的靡靡之音,“海妖”是峻丽河属一属二的游船,游船的主人是艺名为“收藏家”的流浪王子。
  这位游船之主曾是一位享誉盛名的宫廷歌手,也是唯一被王室认可的“王子”,与愚人王的自封不同,收藏家可是拥有一个实打实的子爵封号,“海妖号”就是他的封地和王国,每当他到一个港口演出,城内便万人空巷。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儿,因受女神眷顾才茁壮成长,月女神的吻给他无限的灵感,海女神的奶水赐予他绝美的歌喉,春女神的祝福给与了他美貌,是一位集所有女神宠爱于一身的非凡才子,所以小女神便来到传奇歌手的舱门前,来见见这位可能同样被诸神“宠爱”的受害……不、是神眷者。
  月精灵对此嗤之以鼻,女神向来钟爱以自身形象创造的女性,一个小小的人类男性就想要三位女神的宠爱,也不怕撑死。
  门一打开,扑鼻而来就是各种华贵的香料,莳萝有一瞬间感觉自己回到米勒谷的垃圾屋,还是升级版本。
  “收藏家”珍惜所有观众送来的礼物,他的房间就是一个大间的仓库,天鹅绒、斑斓的兽皮和花纹地毯交织出一个奇异的空间,莳萝小心绕过几个珍贵沉重的铜镶金珐琅彩瓷,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半空还垂挂着各种金银和玻璃垂饰,此时正随着船身珊珊作响;墙上琳然满目的兽首、羽饰或彩墨的面具正用各种表情欣赏着少女小心翼翼的表演,这里简直是一个吵闹的舞台。
  等到乐僮出去后,那人才在众多珍品和收藏后面开口:
  “一早上就把大家吓一跳,亲爱的小姐,我还以为妳被海妖拐走了……”。
  水女仙听到又要骂人了。莳萝看着面前的男人,不禁微微叹气,当真是个罕见的美男子,甚至不比穆夏、雅南差。
  深邃削俊的轮廓,漆蓝的眼眸亮如晨星,男人头戴诗人最高荣誉的金月桂叶,宝石色的衣袍下是均称优雅的身段,浑身上下都是无懈可击的完美,简直就宛如希腊神话的雕像……
  “简直栩栩如生。”莳萝微微一笑,碰了碰冰凉的大理石皮肤。
  “谢谢……咳咳!那可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模样……”沙哑的声音一点也不优美,呼吸起伏彷佛破掉的布袋,听起来就是个半朽的老人。
  就在俊美无俦的雕像后面,莳萝看着这位殒落的传奇,心底不自觉叹息。
  曾经俊美出众的流浪王子坐躺在一张羽毛褥床,肥胖的身体压得整张木床迹吱吱作响。他身着猩红色的锦绣和宝蓝绸缎,腰间宝带上缀有青金石、珍珠母,与雕像做同一个打扮──那是收藏家爱不释手的戏服,上面有多次修补加宽的痕迹。
  除了衣服,他没有一处能与雕像、以及传说中的美誉符合的地方。
  月精灵一脸冷漠:【我看不出来他有受到女神祝福的样子,是祝福他不被饿死吗?
  这么说其实不太公平,这位流浪王子的传说并非虚假,只是那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呱呱坠地的婴儿已经长成了顶天立地的青年,曾经俊美风流的青年歌手如今也有半老的年纪了。
  “请随意拉张凳子坐吧……咳咳!”曾经如大理石般深邃俊朗的脸庞现在拥肿得认不出五官,只留着两颗清亮的蓝色眼睛,证明他与雕塑是同一个人。
  收藏家挤出一丝难看的微笑:“我每天早上都要对它哀悼,一会我会让人拿裹尸布把它盖起来的。”
  莳萝在第一次见面就替他看过诊了,肺病毁了他的声音,忧郁毁了他的身体,他早已经无法再登场表演了。比起失去的名声,他更要担心的是时日无多的生命。
  在年轻美貌的淑女面前,这位曾经的风流才子还是强行打起精神,他从床上起身,来到床边的书桌后坐下,
  “听说你感到不舒服?”莳萝注意到地上散落的羊皮纸,流浪王子的剧本和歌曲每一页都价值千金,她小心翼翼地捡起来,却发现上面都是墨水乱涂过的痕迹。
  “我不想让妳担忧,好心的女士,但我有好几晚都没睡觉了……咳咳!我感觉我快把我的胆汁吐出来了。”
  瞥见莳萝手上的东西,收藏家立刻烦躁地挥挥手:“那些失败的东西喂给水蛇也不吃。”
  书桌上也积满厚厚的羊皮纸卷和干掉的墨水瓶,收藏家不耐烦地将它们通通扫落,露出底下冷绿色的孔雀石桌面。剖平磨亮的石面上生满了绚丽的漩涡,像是凝固了稀世的冰河湖泊,桌底座则是厚实的鎏金,每一处都昭显着华贵和荣耀,又是一件价值不斐的收藏。
  查觉到莳萝惊叹的眼神,收藏家不由得露出笑容,蓝色的眼眸微微一亮:“这是我创作百花宫廷时的宝贝,来自拜佛勒庭贸易官大人的礼物,他爱死我每一场戏……他告诉我这批石料出土时大地震动有神迹显现,肯定酝酿着自然女神最纯粹的祝福,当然,这样的宝贝大部分被他们贡献给帝国女王做成了一整套家具,而我有幸得了一张桌子,这张桌子的价值等同于整个海妖号。”
  但他的眼睛很快黯淡下来:“但现在我在上面什么都写不出来……而且已经有快半年没再从观众那里亲手收到任何礼物了,我一直希望只有死亡才能阻止我的创作,却不想我的创作已经先死在前头了…….咳咳!”
  并非卖弄可怜,衰老虚弱的男人难掩身心上的痛苦:“不知道妳有没有看到早上的戏?二十年前的剧啊!怪不得那个愚人王会说我是一只脑袋空空的猪头王,我就快死了,我只怕在我死前我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他自知已是将死之人,但胸口那股郁气不出,怕是死也不瞑目。
  莳萝不懂诗歌,但倾听一向是最好的良方。肺病已经无药可救,但心病还是可以尽力而为。
  收藏家信任女孩并不只是因为莱斯特夫人的推荐信,更多是因为她和其他医者不一样,她依然为他配药,安排疗程,彷佛没有放弃向死神争取那一丝生机──她依然将他当作有救的活人对待。
  莳萝如果知道对方的想法,她会告诉他,这就叫安宁病房服务。
  少女拿起用象牙雕琢的白象茶壶,乐僮每早都遵照莳萝的吩咐温热茶水;香脂草、蜜蜂花,再加了点黑甜梅。长长的象鼻子喷出热腾的香气,她给收藏家倒了一杯热茶,希望能稍微缓解他的痛苦。
  蓝色的眼睛泪光闪闪,收藏家看着无动于衷的少女,忍不住说:“其实我还年轻的时候,只要一悲伤掉泪,姑娘们都会心碎地抱着我安慰,哄我是她们的小心肝。”
  莳萝:“……”就不该相信这些诗人有节操这种东西。
  月精灵正研究着那块传闻有神迹的孔雀石桌,一听到收藏家的话,忍不住冷笑:【呵呵,我看叫来三个男人都抱不动你。】
  少女把茶杯用力放下:“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是你,与其去找姑娘安慰,我更想先去把那个骂我猪头王的小浑球打一顿,在写一首歌问候他全家。”
  收藏家缩了缩脑袋,彷佛面前的茶杯是一碗毒药。
  莳萝毫不在意形象,歌手总认为东岸女子是珍贵易碎的花瓷,她偏不。
  “是啊,二十年的剧……传唱至今,你的歌手们熬夜苦练,把每一句台词都背得滚瓜烂熟,他们每一个都想成为你,而不是愚人王。”
  她是真心惊叹这艘游船,它像是漂流在峻丽河的种子,承载着人类文明的精华和繁荣。数百年前帝国分裂的战火几乎烧毁中庭平原的一切,便是一位诗人的游船带着盛世文明的遗产,顺着河流重新在大地各处生根发芽。
  “愚人王那些诋毁和嘲讽也许能逗得人一时发笑,但最后只有真正的经典会流唱百世,与星月同存。你不缺观众,他们就在数百数千年后等你,愚人王算什么?礼物算什么?死亡又算什么?他们会为你造一间艺术殿堂,你的名字将成为永恒!”
  同志!我们目光要放远啊!莳萝痛心疾首。
  一旁月精灵无语看在眼底,将死之人对生命的渴望就像熟烂的果实,这位年幼的希望女神完全被自己的神权带着走了。
  不过莳萝很快发现不对,她干嘛那么激动?她抬头,就看到收藏家正满脸激动和泪水望着自己。
  “聪慧伟大的女士啊,但我是真的写不出来,我以前是人人称颂的神眷者,只要一提起笔就有源源不绝的灵感,但现在女神彷佛都离我而去……我是个贪心的凡人,我想创造、我想登台表演、我想要赞美和敬爱,我恨透我现在这副模样,无能、衰老,可悲…….”
  收藏家抹了抹泪水,他虽不再逃避,却也看清楚残酷的现实。
  “灵感就像新鲜的空气一样,以前的我年轻有活力、无忧无虑,周游列国好不快活,行经帝国创作出了百花宫廷,路过红酒弯唱起香草港的马奴。灵感无法无中生有,现在的我虚弱无力,无法离开床铺半步,除了哄小孩的摇篮曲,我什么都写不出来,”
  神权的力量重新占上风,莳萝看着眼前这绝望之人,简直恨铁不成钢。
  “你无法看,无法走,但其他人可以啊。”
  “其他人?”
  “是,让其他人借你眼睛,借你耳朵;代替你去看,代替你去听。”
  她充满自信:“不知道你对红骑士之子,萨夏的公爵,穆夏.霍尔卓格的故事感不感兴趣?”
  诗人瞪大眼睛。
  开什么玩笑,当年红骑士斩杀黑狼王,无数诗人争先为他歌唱,直到今日红骑士的歌谣已然流传有数百个版本。峻丽河的母亲在夜晚哄小孩入睡时,用魔狼的故事警惕孩童,同时不忘加上一个红骑士带给他们勇气和安全感。
  而莳萝口中的红骑士之子,诗人最近也越来越常听到他的名号,年纪轻轻就子承父业,识破魔鬼和邪/教的阴谋,展灭狼群无数,更一举砍下银狼王的脑袋。
  其实已经越来越少人用红骑士之子提起穆夏,他们称呼他为选中之人、神佑之子、荣耀至高神的银剑。
  莳萝微微一笑:“既然愚人王的血之国带给人民绝望,那就让银骑士重新带回希望吧。”
  收藏家颤抖着手,他试着喝几口热茶缓气,却不小心烫了舌头。
  他结结巴巴问:“妳是女神派来拯救我的吗?小姐。”
  诗人的直觉一半对一半错,莳萝想救赎这位绝望的可怜人,但她可不打算为圣堂造势。
  诗人们编唱的故事都是充满各种巧妙的隐喻,或是拉远时代背景,以免惹祸上身,圣堂的教律虽然严酷,但还不至于管那么宽。莳萝便借了穆夏的形象,把两人的冒险故事稍微改编一下。
  莳萝将穆夏塑造成一位小勇者,小勇者穆夏一路过关斩将,在新人村击退魔物,获得女神的指引,拔出强大的神器;再与亡灵法师对战城堡,拯救沉睡的公主;在船上与海怪对战,抵抗海妖的诱惑…….
  莳萝以久远的神话时代为背景,趁机塞了不少私货,一路上给小勇者加buff的都是各种高贵美丽的女仙和女神,她们回应受苦人民的祈祷,一边降下神迹指引勇者,一边也在考验主角的心性,就如曾经的女神对待自己的信徒一样。
  月精灵在旁边疯狂给她比赞,这不是很机灵吗?!在入股众女神殿前,先给大家买个广告!
  桌上的茶已经散了热气,收藏家一边听着莳萝述说,一边振笔疾书,等莳萝停下喝茶时,他已经拟完了一份详细的故事草稿。
  莳萝好奇地拿来一瞧,这一看当真不得了。
  她现场瞎编的勇者打魔王的俗套王道故事,竟硬生生被这家伙写成了奥德修斯的英雄史诗;孤独的战士游历千山万水,在神魔对峙间以凡人之躯夹缝生存,却依然保持初心,最后平安回家迎娶心爱之人,既歌颂了英雄的坚韧,也表达对自然和诸神的敬畏,但那悲壮凶险的境界简直是另一个故事。
  她赞叹地看着面带倦色的老诗人,看来宝刀未老啊。
  收藏家虽然因一夜未睡面露疲惫,但蓝色的眼眸炯炯有神,彷佛一下年轻了好几岁。
  “我以我的直觉发誓,它会超越血之国,百花宫廷……不,它会是我此生最棒的作品!!”
  这个时代的诗人崇尚醉生梦死,他们在粗俗的喜剧嘲讽愚者,却又用晦涩难解的悲剧歌颂爱情,时刻以一种自栩清高的目光严苛地对待一切,也造成平民只看喜剧,贵族只看悲剧的奇特现象,嫌少有一部人人都能哼唱几句的大众之作。
  但现在突然有一个作品跳出凡人的眼界,以一个旁观者干净的眼神,坦然迎对命运和众神的挑战。每个人都会为英雄的胜利鼓舞,也会为宿命的无奈悲伤,这将是一部能引起众人共鸣的巨作!
  莳萝欣慰一笑,收藏家蓝色的眼眸近乎溢出泪水,诗人不改浪漫的本性,他偏执地相信莳萝就是女神派来拯救他的使者,并表示等自己死后,要将所有遗产包括游船以及藏品全部赠送给她,让她拥有一个子爵之女的头衔。
  “这个就不用了,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我想选择一个演员。”
  “我的女士,尽管开口吧!”
  “雅南这个孩子一直很认真服侍我,我偶然听闻他的歌声,觉得很不错,也许你可以给这个孩子一个机会表现表现,全当我顾念他这几日的照顾。”
  莳萝没有直接要求主角之位,她不知道雅南底子如何,总之可以先给他求一个表现机会,只要能出头,就有出名的可能。
  操着家长心的女神为自己的安排很是满意。
  收藏家一口答应。他没什么在管乐僮,但对少年出色的外表还是颇有印象,由他来参一脚锦上添花,没什么问题。
  收藏家小心收好草稿,他哼起小曲:“让我想想要叫什么,银之剑?诸神之曲?哼哼……总之比血之国好上一百倍,愚人王那家伙胆大包天,我敢打赌等他到达伊林,花后号就会立刻被当柴烧。现在圣堂对游船可严厉了,他们怀疑那个专拐小孩的吹笛手就藏在其中。”
  莳萝不着痕迹问:“那血之国到底在说什么啊?听着怪可怕的。”
  “唉,就是拿近来流行的瘟疫再加上一些危言耸听的传说,吓唬吓唬一些没见识的乡下贵族。”
  收藏家微微皱眉:“妳能相信吗?什么红色的女神降临大地,只要信奉她的信徒就能得到美貌和不老不死的生命……无稽之谈,人怎么可能和诸神一样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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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莳萝走出舱门时,外面的表演已经结束了,乐僮正忙进忙出清扫场地。
  【莳萝,那个愚人王该不会…….】
  莳萝低喃:“不知道,我得快一点了。”
  撇开方才的插曲,今天收获丰富,只要流浪王子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新神的故事和传说便会沿着峻丽河传唱整个平原大陆。
  在没有十足的把握前,莳萝是不会在那些眷属面前曝露自己的存在,要知道她还是一个半神,还是一具会流血受伤的人类身体。命运和神话中可从不缺少弒母题材啊,那些吸血鬼对莳萝来说,也只不过是一群有着自己想法的陌生人,莳萝不想也不打算赌所谓的信仰忠诚。
  没时间一个一个满足信徒的愿望了,她要借着诗人们多收集一些信仰值,打造属于自己的神话,进入众女神殿得到诸神的信任和认可,之后她便能安置她那些眷属,让这个世界真正容纳吸血鬼这个新种族。
  但在这之前,她可不想碰到任何眷属。
  她这么想着,眼底却落入了一滴鲜红的血。
  “小心。”一个乐僮急匆匆赶来,替她扫去脚下的东西,莳萝定睛一看,原来那不是血,是玫瑰花瓣,抬头一看,遍地所及都是,船上彷佛刚下了一阵玫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