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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耽美同人 > 灵霖堂纪事 > 第三十七章
  大家看见犬七醒了很开心,尤其是坐在床边的叶璟云,很激动的拉住他的手,结果,却被甩开。
  叶璟云一愣的看着他,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犬七从来不会这样做。
  他很疑惑的问:”你怎么把手甩开,以前都不会这样。”
  犬七用很平静的,彷彿”陌生人”般的口气说:”叶先生,请你自重。”
  裕霖见他们俩这样的互动,很奇怪的问其跡:”犬七看起来好像跟从前不同…”给人感觉好冷默…
  其跡笑了笑,回答说:”他经歷了天人五衰后,就会像脱胎换骨一样,会跟从前的性格有所差异。所以,你不用担心。”
  裕霖还是有些担心的说:”那..那之后,他还会怎样,该不会升天当仙人吧?”
  其跡呵呵一笑,说:”不会的,他们经歷完这个天劫之后,最多回犬族,成为长老,接管族里的大小事务,也就不会再来这人间了。”
  裕霖很疑惑的问:”长老?为甚么,难道他们族里的人,好少可以经歷完这场天劫?”
  其跡点点头,说:”是,的确是少之又少。往往遇到这天劫的妖,都不能成功的撑过,最后,都消失在这人世间。“
  裕霖想了想,走到床边,对着他说:”真的会像其跡先生说的那样吗?”
  犬七点点头,很平静的说:”是,那我现在可以走吗?”
  停顿一下,说:”在走之前,我要跟你说几句话,可以请他们先离开吗?”
  裕霖”恩”了一声,然后,大家都离开那间房。
  一把门关上,犬七的表情瞬间变了,变的就像之前那样。
  他笑着对裕霖说:”怎么样,装不装的像啊?”
  裕霖一愣,有些反应不过来说:”你..你刚刚是装的?”
  犬七点点头,笑着说:”你..可不要生气。我这么做,是有理由的。”
  裕霖听了,有些生气的说:”就算是这样,你也打个pass之类的,害我担心死了。”
  犬七呵呵一笑,说:”就是要这样才真实啊!要不然,会穿帮的。”
  裕霖”恩”了一声,问:”该不会..是不想再为了他而烦恼,决定离开了吧?!”
  犬七摇摇头,说:”不是的,只是真的像那位先生说的,要回去犬族,接管长老。他的话..我想的很多。这一次真的会放下的。不会再过问有关他的事,毕竟,那救命之恩,早已还了,对吧?!”
  裕霖有些无奈地说:”好吧!既然你这样想,我也不能说甚么。但是,有空记得来找我喔!”
  犬七点点头,随即想到甚么,说:”你的镜子追踪术,我已经可以破解了。以后,你就不能轻易的追踪到我。”说完,人就不见了。
  裕霖叹了口气,正要走出门时,门就被打开了。
  只见叶璟云看着四周寻找着,然后,对着他说:”他呢?到哪里去了?”
  裕霖很疑惑的回答:”我也不知道,刚刚明明还在呢!”(完)
  番外-月老牵红线
  “至从那天起,就没再看见他。
  很后悔、真的很后悔
  我知道,他回去那甚么犬族的地方..处理族里的大小事务,不会再回来了…
  可是,我真的很想..他,很想找到他..想求他原谅我
  或许,从前我做的那些事情,他都不曾生气过,留下来,也只为了那甚么..救命之恩吧…
  记得那时,听见他对着秦先生说的
  心有些疼,也有些庆幸。
  如果不是因为救命之人的关係..我和他就不会相见
  真想..永远都记得当初的相遇..那段的相爱
  其实,那次他来找我,真的很出乎意料!!
  为了把戏演好,我忍着痛装作不在乎的伤害他
  如果时间真的能倒流,我情愿不要那些名利..只想跟他再一起
  可是,好像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他成为犬族的长老,而我只不过是个平凡的人
  根本就没办法站在他身旁
  说了这些..
  最后,我想出了一个愚蠢的方法---那就是自杀
  听说,人死后,会去枉死城听候审判..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如果这么做,还是不能再见到他一面,我认了—璟云绝笔
  看完这封”遗书”,犬七真的很想衝过去揍现在躺在病床上的某人
  知不知道,生命宝贵啊!
  如果不是刚好感觉到他的危险,
  会不会就这样失去他?!
  当初会说那些话,只认为自己真的心意已决,不会再在乎他。
  可是天知道,那甚么月老的….既然给我绑条红线说甚么,和他有甚么宿世姻缘。
  害的自己的心又像活一般,开始有所希望。
  想了想,他走到床边,凑过去狠狠的亲了一下他。
  看着他睡着的模样,无奈的说:”你真的很傻,如果我不来找你,你是不是就这样平白无辜的死去,这样值得吗?”
  这时,璟云突然睁开眼,看着他说:”值得,这是我欠你的。”
  接着,把他抱住,又说:”不要离开好不好,要不然,我真的会再自杀的。”如果用这方式,能再见你一面,我愿意。
  犬七一愣,回抱着他说:”不会,只不过,你得跟着我一起离开,你愿意吗?”既然会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已经有所决定。只是,你真的想跟着我一块走吗?
  璟云听了,马上点头,答应说:”我愿意,不管你在哪里,我都愿意,只要有你在,就好。”
  于是,两人就这样回到犬族,相信他们会幸福的。
  作家的话:
  写完第三则,接下来第四则..不知道看文者,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