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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百合小说 > 唐恍[GL] > 唐恍[GL]_分卷阅读_3
  “还不是小二哥摔打得好。”郎怀渐渐平了气息,也笑。那少年姓王,名小二,也是长安人士,贫寒出身,为了给家姐的孩子凑读书的费用,才报名当了兵。
  王小二摸了摸头,憨厚道:“哪里哪里,我这把式哪里真行。得见了真章,才知道管不管用。”
  前锋营的士兵,大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同什的,也只有他二人年纪相仿。这时候,什长路老三拍了拍这俩小子肩,哈哈大笑:“小二说得对,你们现在这些再漂亮,都是花架子。等上了战场,才知道谁的管用。”
  “不过,这仗什么时候打得起来,谁也说不清。”路老三的山羊胡抖了三抖,道:“你们俩,还不给咱爷们儿沽酒去!”
  郎怀和王小二相视一笑,从一群人中溜出,往军营外走去。龟兹人擅长生意,摊贩会在午后日头稍微下去些再出摊,给军营卖些尝鲜的物事。
  虽说军队禁酒,但在此苦寒之地,有些禁令也就成了摆设。好在酒水价贵,也不是能敞开了喝的。
  “阿怀,你酒量如今也还能喝上几杯了!”王小二抱着缸酿造粗糙的烈酒,边走边和同样动作的郎怀笑道。
  “可不是。”十几日来,夜夜郎怀都是醉醺醺入睡,虽然辛苦,但酒量见长,已经不是一开始喝了就刺喉的那般无用。
  “三哥也是,饷银就这般用了。”王小二叹口气,也没再多说。
  路老三三十好几,孑然一身,是真把这军营当了家,不打算归乡度日。他说就图个痛快,从不把儿女情长当回事。可郎怀却觉得,该不是那般简单。
  吃酒吃到半熏,郎怀才摇晃着脑袋回自己的营帐。陶钧见他醉态可掬,笑着迎上来,问:“爷是遇着什么高兴事了?”
  “好事多了,你想听哪个?”郎怀拿发带将头发简单束起,让陶钧取出许久未曾舞过的短剑,自己擦拭良久,叹口气,和陶钧道:“我本以为,修习剑术,就足以在军中立足。没想到舅伯之前跟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这些小的都不懂,不过爷耍着藏泉,怎么看怎么觉得有些别扭。”陶钧憨厚笑着,郎怀不服气,骂道:“那是爷如今还小,待过得几年,爷耍藏泉,定也威武!不过将来等回了长安,可得好生谢谢舅伯。”
  郎怀说罢,就在帐前举剑而舞,直将酒意挥洒了个干净,才歇住。
  “今后,还是得练剑。”郎怀前些时日见到前锋营士兵演练,生出剑术在军中无用的念头,因而弃剑习枪。这些时日里,他思虑良多,终于明白术业有专攻,或许战场上剑术没那么管用,因而大唐士兵大都使用陌刀一般的长武器。但剑术不可弃,却也是少年悟到的道理。
  龟兹城中,郎士新还在研看地图。副将王易安拿着最新的邸报进来,道:“大将军,长安邸报。”
  郎士新回手接过,拆开后看了看,也没什么大事,只是皇七子封了襄王,在大明宫外开府建衙,看这位置,到离沐公府和未央居不远。
  李遇这孩子,郎士新还是熟悉的。没他嫡亲兄长那么高的资质,只醉心于丹青。若非他是江皇后嫡出,只怕封亲王的资格都没有。
  郎士新叹口气,江皇后离世,明皇倍受打击。如今朝廷已存暗涌,郎氏不像韦氏裴氏王氏这些世家,算是新贵。可惜养在身边的郎忭实在不争气,另外一个儿子又还小,看不出什么。偏偏郎乔每日报给他郎怀的情况,倒是出乎预料,吃苦耐劳,没半点长安城勋贵子弟的骄纵。
  只盼他经此战阵,好好历练,借着他和襄王的情份,能和太子修好。只有这般,才能在明皇百年后,保住郎家的繁盛。
  “将军,如今我们以龟兹为据点,但寒冬降至,不应立即开战。”王易安从军多年,这番话不偏不倚,说的都是实情。
  “本将心中有数。”郎士新放下邸报,道:“派人好生打探土蕃的动向,本将不信他们会毫无动静。”
  “遵命。”王易安领命离开,他是王氏这一辈的佼佼者,对郎士新实在有些不服气。如今看,郎士新倒非急功好利之人,在这龟兹一等就是月余,丝毫没有立即开战的样子。
  只是这样,耗费实在巨大。王易安摇摇头,他还兼顾整个征西军的军需补给,也是头疼事。
  腊月将至,塞北苦寒的严冬终于到了。
  郎怀裹着厚厚的棉衣,脸色黝黑不少。前锋营的调军令已下,明日即将开拔,不再停留龟兹。他知道,这是郎士新谋定而后动。这场战争,真的就要开始了。
  行囊已经收拾妥当,郎怀拍了拍陶钧的肩膀,笑道:“陶钧,你从来没和我说过,你家里是哪里的。咱们哥儿俩这次真的就要上阵,指不定谁能活。我的底细你可全知道,你的底细,我可半点摸不着头脑。”
  陶钧下意识叫了声爷,随后沉默半晌,才道:“爷知道,崇明年间的太医院院首,陶公讳单么?”
  郎怀吃了一惊,道:“陶院首医术无双,便是张天师,也曾言道比之略有不及。若非政乱,陶院首一家没族,明达的病或许不至于拖至张天师来。”他看了看自幼就跟着自己的陶钧,低声道:“你是陶家后人?”
  陶钧“嗯”了一声,爽利认了,只听他道:“爷爷获罪,举族牵连。幸亏爹爹是旁支,只被罚入韦家当奴。可生活不易,爹爹哪里吃过这等苦,挨了十年,到底挨不住去了。那时候母亲却怀了我,咬牙挺了过来。”
  “后来母亲病重,府里人见我不过三四岁,就……就送到后院,伺候少爷小姐们。大小姐见我孤苦,才把我要到身边。又见我真对医术有些天资,便允我在书房中阅读医典,送我去学医。再后来,大小姐嫁给沐公,不放心留我一人在韦府度日,就带走了。”
  陶钧笑了笑,道:“爷,陶钧的家,早就散了。夫人、爷在哪里,哪里就是陶钧的家。”
  郎怀鼻子有些酸,他只知道陶钧自幼陪着自己长大,便是最要紧的秘密,韦氏从一开始就告诉了他。原来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人,身世却可怜得多了。
  “你若非……”郎怀叹口气,道:“不然在军中打拼,挣个军功,脱去奴籍多好。”
  陶钧摇头,道:“那可不成,陶钧要一辈子跟着爷的。”
  郎怀也不管自己个头低,狠狠捶了陶钧一拳头,朗声道:“那就跟着爷,好生在此地打出个天地!”
  “开拔几日了?”郎士新看罢斥候送回的军报,问一旁的郎乔。
  “回将军,五日了。”郎乔当日有事,没能去送送郎怀,此时不由得担忧,“不知世子能不能受住。这天冷地冻,可不能病着。”
  “你既这般担忧,”郎士新神色一点变化都无,却道:“领一路骑兵,从南绕往碎叶,务必切断碎叶城的所有支援。”
  郎乔大喜应了一声,躬身道:“末将领命。”
  第4章 秦时明月汉时关(三)
  天实在太冷,往日的路程,如今要多花一倍的时间。眼看着大风又起,薛华无可奈何,吩咐下去安营扎寨。看来碎叶城,在年前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了。
  郎怀喜滋滋捧着碗腊八粥,和同什的士兵们一起围着篝火,一边儿聊天一边儿呲溜着滚烫的甜粥。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养尊处优的郎怀就成了如今兵痞的模样,只怕李遇看见他也得认不出来。而陶钧也不再管他那些草药,冻着鼻子坐在一旁。
  “也不知明达今年生辰怎么过的。”郎怀想起那个爱跟着自己身后的小丫头片子,心里暖了暖,可不是么?腊八是她的生辰,自从认得李遇,这丫头自己也没少见。去年她的生辰自己还陪着她在街上乱逛,结果砸了个泼皮的摊子,还是太子李迅出面,才得解决。明皇得知后,念着女儿,却罚了当时也在场的李遇。他笑道:“陶钧,七哥封王了,住得离沐公府上还挺近。”
  “那感情好,等爷回长安,还跟从前一样儿!咱们和李姑娘,还有七爷,看遍长安。”陶钧也高兴,毕竟长安城中,郎怀最好的朋友就是李遇。
  正说着,路老三先发觉不对,吼了一嗓子:“都给老子静下来!”他丢下酒碗,趴在地上,侧了右耳仔细听了片刻,立马跃起,喝道:“王小二,立马禀告校尉敌袭!全骑兵,约有三千!”
  王小二还在愣神,被另一个老兵拍了一巴掌,才慌慌张张去了。
  “收拾好你们的兵器,老兵别耍兵油子,新兵也莫怕。都是人,拼就干得过!”路老三抓了把雪,狠狠擦了擦脸,对自己的俩新兵道:“小二、阿怀,记得跟着我千万别走散,见到敌人,杀!”
  郎怀握紧了手中的藏泉枪,跟着他去马厩跨上自己的战马,回身去看,陶钧也骑马跟在他身边。主仆二人互看了一眼,陶钧到底年纪大些,低声道:“爷,咱们要打仗了。”
  是啊,要打仗了。
  没多久,马蹄阵阵,碎叶城的土蕃人当真来袭营了。
  久经战阵的前锋营没自乱阵脚,薛华一声令下,八千士卒整装待发。他刻意拖着行程,暴露了踪迹,目的就是吸引土蕃人出击。
  夜色渐渐深沉,薛华已经统帅了精锐,抢先埋伏起来。这时他才想起,大将军的嫡长子好像也在他的麾下,却是个小兵。开战在即,想要去调到身边也来不及了。薛华默默在心中暗道:世子爷,成龙成虫,就看这一战你受得住受不住了!
  漫无边际的黑夜,只得月色映着雪光,将前方照射得清清楚楚。
  郎怀伏低身体,挨着路老三和王小二。他们恰好就是跟着薛华打伏击的营,幸也不幸,血的历练,由此拉开。
  “三哥,土蕃骑兵是不是都长得凶?”王小二压低了声音,紧张兮兮的。
  “呸,他就是长着八只手,也得杀!”路老三啐了口,指了指远处,道:“当年土蕃人拿下龟兹,可是烧杀抢掠了一通。咱们大唐的女人可都给欺负惨了。路老三侥幸逃回长安,没想到有生之年还有机会杀回来!你们都给老子打起精神,过了这一关,什么都不是难!”他说罢,解下腰间的酒,丢给王小二,压低了嗓子喝道:“喝两口,别跟个娘们儿似的,还不如阿怀!”
  王小二沉默片刻,捧起酒袋,咕咚咕咚灌了一阵,又递给郎怀。
  刺鼻的烈酒味儿,郎怀想了想,也喝了几大口。辛辣的感觉一下子从胃刺入心肺,到底让他放松了些。“陶钧,你也来两口。平日里想喝三哥的酒,可得校场上打赢了才行呢!”他的俏皮话一出,气氛总算略有松弛。
  话语间,土蕃的先头部队,终于踏着星辰到了。
  夜空中刺过流星,冲锋的号角吹起。路老三张弓搭箭,根本不用仔细瞄准,只对着敌军方向便放箭。
  郎怀下意识举起了盾牌,将自己护住。他身量未成,根本张不开三石的弓,还不如好生躲着,等近战时再凭本事杀敌。
  三轮箭射完,路老三狠狠拍了马屁股,率先冲了出去。
  郎怀是跟着冲出去的,和土蕃人越近,他握着的藏泉就抖得越厉害。耳边风声呼呼,寒咧逼人,依稀好像还有陶钧的大喊声。再有意识,郎怀茫然看去,借着月色雪光映衬,藏泉正扎在一个番邦人的咽喉,血顺着枪尖流淌下来,刺目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