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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仙侠修真 > 荒海有龙女 > 荒海有龙女_分卷阅读_542
  真是人在马车坐,锅从天上来。
  “……我都不认识你。”
  那女子听了,更加绝望,几乎是喊出来的:“我是晁慧心!你敢说你不认识我!”
  晁慧心……
  别说是香寒,就连玲珑都花了十几秒时间才想起来这么一号人物,他颇为惊讶:“你还没死?”
  大概他这态度太过绝情,刺激的晁慧心嚎啕大哭,晁文华被问斩,偌大的晁家瞬间树倒猢狲散,她也随同女眷被充入教坊司。晁家女眷可不如穆家女,还有自尽的气节,没过过教坊司的日子,不知那里是地狱。
  晁慧心简直生不如死,如果不是念着柳玲珑,念着自己是重生之人,她几乎都熬不住那段时间。她几次出逃都被抓了回去,最后一次被活活打断了双腿,脸也伤了,便从头牌变成了洒扫的下人。因为生活清苦,老得极快,没有用处又频繁生病,便被赶了出来,走投无路倒在路边,不曾想却是被玲珑一行人救了。
  她的精神状态时好时不好,嘴里总是絮絮叨叨,不好时说什么自己是上天眷顾之人,能重来一次,就能重来第二次,好时又咬牙切齿,问玲珑为何没有追随十一皇子,甘香寒怎么能死里逃生云云。
  玲珑本以为自己就是最神奇的存在,没想到还有人能重活一世,从晁慧心言语中可知,上一世他仍是娶了甘香寒,也就是说甘小姐终究是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已无人知晓,兴许是病了,兴许是因为父亲离世心力交瘁,但晁慧心说他上一世支持了十一皇子,并助十一皇子拿到了皇位……
  他笑笑,漫不经心道:“可能是因为上一世你没有重生,没有撺掇晁文华背叛先帝,我为了给穆家出气,便支持了十一皇子吧。”
  还能是因为什么?
  他这人,向来随心所欲,不按套路出牌。
  以为重活一世占尽先机就能左右他?
  不可能的。
  晁慧心疯疯癫癫中听他此言,瞬间呆若木鸡,玲珑甩手离去,没多会儿,医馆的小学徒就惊慌跑来:“里面那个病人撞墙自尽了!”
  他无所谓地放下马车的帘子,将房掌柜与香寒各自塞了一杯热茶。
  对马夫道:“启程。”
  第757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是跟着外公长大的。
  他亲娘生了他没多久就死了, 亲爹那边嫌弃他晦气,就派人把他送给了在镇上开棺材铺的外公。
  其实说什么晦气呀,不过是个借口, 无非是他亲爹出去长见识了,有钱了, 看不上在乡下娶的媳妇了, 说起来他娘临死前都没能见他爹一面呢, 听从外面回来的人说, 他爹现在在大城市里一家报社当主编,娶了在外面留洋认识的女同学, 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简直不要太快活。
  梁山镇这个小地方, 与世隔绝, 外面听说闹得轰轰烈烈,梁山镇的人仍然像以前一样生活,只有外公会敲着烟杆蹲在店门口抬头望天,说一句要变天了,他是个很有本事的老人,除了开了家棺材铺, 还会给人看风水算命,谁家小儿被魇着、家里人变得古怪了……总之什么奇奇怪怪的事, 只要找到外公,就都能给他们解决。
  玲珑就是在外公膝头长大的,外公没什么好教给他的, 就把这一身的本领传了下来,玲珑学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好,他算是看明白了,因为心疼女儿不让女儿学,女儿最终也没能躲过五弊三缺,倒不如让外孙学,学的好了,不说撒豆成兵呼风唤雨,至少在这世道能活下去。
  玲珑十五岁那年,外公死了,他一个人守着棺材铺,还养了一只不知打哪儿来的大黑猫。
  大黑猫的眼睛绿油油的,任谁到棺材铺来,它都蹲在棺材头阴恻恻地看着人家,把不少客人吓得够呛。但对着玲珑却谄媚黏人得很,这只猫相当有灵性,玲珑说得每句话它都能懂,就是吃的太肥了,要不是身上毛全是黑的,玲珑真以为它其实是只胖橘。
  外公死后,远在大城市的生父拍了封电报回来,说是想接他过去一起生活。
  电报里说得感人肺腑,换作其他从小没感受过父爱,如今又失去唯一亲人的小孩,早就激动落泪了,玲珑却不然,他随手把电报撕了,也不理会也不回应,想丢就丢想接就接,干嘛,当他是弹力球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一丢乡下十五年不管,然后突然想起来了又开始源源不断冒出父爱?不好意思,小朋友都不会相信这样拙劣的谎言。
  那边没办法,一个月后,一个穿着西装打扮的很有精英范儿的男人出现在棺材铺门口,他头戴西式礼帽,左胸口的口袋上还别着一方雪白的手帕,瞧着精致极了,跟这个灰扑扑的小镇格格不入。这样的外来客,镇民们都非常好奇,从他打那四轮吉普车上下来,就有人不住地看他,打量了老半天,有那些个记性不错的,从尘封的记忆里扒拉出这么一个人来……
  “哎哟,那不是老陈头的女婿嘛!就是在大城市过好日子那个!”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长得是像!”
  “这是小玲珑他爹?咋长得没小玲珑好看呢?”
  旁边立刻有人啐了一口:“他是长得不咋地,但比你好看!你见过几个有咱玲珑好看的小孩?”
  这倒也是,得亏玲珑是个男孩,否则梁山镇一枝花的名号非他莫属。
  时隔多年,郑良俊再次回到这个生养他的小镇,心里也是百感交集。他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对这里却没有丝毫眷恋与归属感。他曾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这里,却又阴错阳差地必须回来,就好像他拼命想要告别的过去,是无法斩断的,他再怎么催眠自己是高贵的城里人,也无法改变自己曾在梁山镇土生土长的事实。
  吉普车停在棺材铺门口,棺材铺不吉利,平日是不开门的,要是有上门客,在门上拍三下,里头的人就知道这是有客上门。
  在来之前郑良俊做好了心理准备,无论他的儿子变成什么模样,是否如这些刁民一样粗俗不堪,他都要保持自己的风度,最好是能够说服他,跟自己搬到惠城去。
  结果门却没开。
  郑良俊脸色难看,半晌,他按照规矩拍了三下,这下门从里面打开了,出现个穿着蓝色传统布衣的漂亮少年,上下打量他一番,问:“家里死人了?”
  郑良俊:“……我是你爸!”
  玲珑反手就要把门关上,郑良俊赶紧伸手抵住门,他顺着门缝已经瞧见了里头摆满的棺材,身上的鸡皮疙瘩简直都止不住,说实话他压根不想进去,他习惯了明亮整洁的办公室,这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别关门,我这次来是想带你走的!”
  玲珑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脸,翻了个白眼:“带我走不可能,带个棺材走倒是行,拿回去装你自己吧,看在你是老乡的份上,我给你打个八八折。”
  郑良俊险些没叫这小混蛋气死,他咬牙切齿道:“你外公刚死,你一个小孩怎么开店?到现在你都没读过书吧?留在这小镇上能有什么前途?还不如跟我去城里!”
  玲珑想了想,突然撒开手,郑良俊还跟他抵门呢!玲珑一撒手,他一个踉跄没站稳,一股脑栽进门里去,正巧扑在一副棺材上,抬头脸还正对着玲珑外公与娘亲的牌位。
  “哦,原来你喜欢这种款式啊。”玲珑说,“你死了我给你弄一个。”
  郑良俊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儿子!
  可他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不是要用到玲珑,他怎么可能愿意回来!他在惠城事业有成娇妻爱子,何必回来受气!
  也许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忘恩负义,可郑良俊不觉得自己有错,他本来就不喜欢梁山镇,不喜欢这家总是阴森森的棺材铺,更不喜欢那个总是用依赖缠绵眼光看他的女人!
  得亏玲珑不知道他在想啥,要是知道,指定问他一句,你不喜欢你还睡?你嘴上不喜欢,下面的鸡儿倒是挺诚实。
  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怎么说也是外公把他养大的,没有外公能有郑良俊的今天?他出去读书是谁给的钱?他在梁山镇的时候,除了一些流言蜚语外,吃过什么苦?现在搞得好像是别人错待他一样,脸皮比城墙根都要厚。
  “总之你不能一个人在这儿生活,跟我去惠城,我会送你去上学,你会有个好前程。”
  郑良俊拼了命才没有在玲珑面前发火,而是扮演一位和颜悦色的好爸爸,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可别跟玲珑说是什么身为父亲的责任感——真有这份心,也不至于十五年对他不闻不问,这人必然另有所图。
  他眯着眼睛:“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你不跟我走也得走。”郑良俊笑起来,好像玲珑问了什么愚蠢的问题,他暗示着向后看了一眼,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吉普车里还有两个彪形大汉,正气势汹汹地盯着玲珑,大有他不听郑良俊话,就把他给绑起来带走的意思。
  出乎意料的,玲珑没有反抗,而是摊摊手:“那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邀请我,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过,我得把它带上。”
  “什……啊!!!”
  郑良俊刚想问一句什么,就被猛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绿油油眼珠给吓了一跳!棺材铺里光线阴暗,黑猫的眼睛格外恐怖,吓得他一个趔趄没站稳,一屁股摔在地上,狼狈不堪。
  玲珑却因此哈哈大笑起来,胖猫好像也察觉到了主人的开心,跟着喵嗷喵嗷的叫。
  郑良俊丢脸又丢份儿,更是忍不住咬牙,这个邪门儿的小混蛋!
  一时间他也有些拿不准,把这小混蛋接到惠城是好是坏。
  玲珑笑眯眯地,既然郑良俊一片诚心,他当然不能辜负亲爱的爸爸,但愿到最后郑良俊不会后悔,因为他可不像娘那样温柔,也不像外公那样宽容。
  他这人啊,心眼比针尖儿都小,旁人对他好,他不一定全部回报,可旁人对他不好,他绝对是要千百倍奉还的。
  也没什么东西收拾,郑良俊连一秒钟都不乐意在棺材铺里多待,宁可在车上等着,可他又怕玲珑偷跑,只好跟着看他收拾,玲珑收拾啥他都看不顺眼,外公给玲珑买的衣服鞋子都是老款式,郑良俊是典型的西式服装拥护者,可他怕说多了玲珑又开始犯浑,只好忍着,最后他要求玲珑把胖猫给装到笼子里,被玲珑严词拒绝。
  “这是我的小伙伴,我宁可把你装到笼子里也要给它自由!”
  气得郑良俊胸口疯狂起伏,小兔崽子,他是他爹!
  玲珑把棺材铺的门给锁上,走的时候还跟街坊邻居打招呼:“放心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郑良俊金丝眼镜下的眼睛里,一抹精光一闪而过。
  回来?
  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回来了。
  从梁山镇到惠城,光是开车就要三四天,一路上郑良俊险些被玲珑折腾去了半条命,他是吃东西要挑、喝水要挑,反正就是干什么都要挑!
  到达惠城的当天,郑良俊就先带玲珑去了一家新开不久的西式服装店,要给他来个改头换面。
  本来就是粉雕玉琢的小少年,因为年纪小,还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五官精致又有棱角,换上白衬衫小西装,那简直跟画里的人一模一样!哪怕是郑良俊都有些看呆了,他可真没想过,以自己跟乡下妻子的长相,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来!
  可惜啊,好看是好看,那张嘴一张就总是气得人吐血。
  郑良俊家是一栋矗立在市中心的三层小洋楼,可见郑良俊日子过得是真不错,光看这条件,玲珑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啥一定要把自己从乡下带出来。外公生前曾经叮嘱过他,做术士,最忌讳心中戾气过大,那样便很容易走上歪魔邪道,人要坚持自己的本心才能屹立于天地间。
  他希望玲珑不要带着仇恨活下去,他实在是个宽容又慈爱的老人。
  玲珑在那双温柔疼爱的眼睛前保证过,会听他的话,只要郑良俊不太过分,他保证留郑良俊一口气。
  九泉之下的外公要是得知他疼爱的小外孙这样想,怕不是要从棺材里爬起来再重新教育一番。
  五行术数玲珑学得极好,他要想对郑良俊做手脚,这人早暴毙了,无非是看在外公跟娘亲的面子上没跟他计较。最主要他也喜欢看郑良俊被他气得跳脚又无计可施的模样,实在是又蠢又好笑。
  跟郑良俊一起住在小洋楼的,除了他的妻子与一双儿女外,还有他的岳父岳母,都是本地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在惠城也排得上名号,姓巩,当年他们家女儿看上仪表堂堂的郑良俊,虽然郑良俊出身一般,但他们还是没有反对,谁叫他们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好在郑良俊也的确有点才华,对女儿又好,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结果两人结了婚,巩家才知道郑良俊之前在乡下娶过一个妻子,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巩家父母大怒,巩小姐却不以为然,说那是没有爱情的结合,根本算不得婚姻,再说了,现在是新历,谁会认那旧朝婚书啊!
  竟是压根没当回事。
  巩家父母没办法,婚都结了,女儿都怀上了,又如胶似漆的,总不能逼着他们离吧?都是有头有脸的,登报离婚丢不丢人?
  不过现在再看,也幸好女婿先前结过一次婚,还留下个儿子,不然……
  玲珑一进巩家就觉得奇怪,这家人一个个笑得都特别假,明明就是不喜欢他的,偏要装出一副欢迎他的模样,尤其是后母,连带着他亲爹也笑得很虚伪很恶心,还不如那两个一脸厌烦的便宜弟弟妹妹,至少他们脸上那种欠欠儿的表情,让他想要重拳出击。
  巩雯丽表现的宛如玲珑亲娘,一个劲儿地嘘寒问暖,她不仅为玲珑准备了一个新房间,还给他买了许多新衣服,问玲珑路上累不累辛不辛苦,又问郑良俊有没有好好照顾他,最后跟玲珑说放心大胆地住下来他们都是一家人,以后她会疼他……
  玲珑一个字都不信。
  巩父巩母也是笑呵呵的,仿佛他们就是玲珑的亲外公亲外婆,对他这个女婿跟别的女人生得孩子,那是一点隔阂都没有,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慈祥的老人,感天动地。
  玲珑把好处全都接了,给红包见面礼啥的,又不是他主动要的,他们非要给,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接,等到了桌上吃饭,这家人就更为热情,热情的玲珑都不好意思了,只好把自己的碗拿开,拒绝他们夹的菜。
  拜托用公筷夹给他好吗?
  巩家人想笼络他,没想到这小混蛋软硬不吃,看着很好说话,他们说什么都应,其实是一句都没往心里去。
  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显然对这个夺走了全家长辈注意力的哥哥很不满意,就差把讨厌写在脸上,玲珑等着看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就从善如流住了下来。
  这样一住就是近半个月。
  半个月里他就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也没别的事做,郑良俊嘴上说要送他去读书,其实根本没有实际行动。反倒是巩家给他的物质条件特别好,每天各种食补,晚上还要泡药浴,玲珑闻过,都是对身体好的,便没拒绝,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本来他的皮肤就很好,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养后,那更是白的耀眼,十五岁的少年正是最鲜嫩的年纪,玲珑都能感觉到巩家人打量他的眼神是那样的不掩饰……就好像他是一头待宰的猪。
  等待着客人的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