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掏出手机,顺便不经意般向男孩们展示她手上的订婚戒指。
戒指是一朵很小的玫瑰。
玫瑰竟是由小粒罕见的蓝紫色矿石制成——是她眼睛的颜色——四周镶满了细碎的钻石。
然后她笑着说:“毕业以后要是想来大都会工作,一定要记得联系我。我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
搭讪的男生铩羽而归。为了缓解尴尬,他讪讪地摸着自己脑袋:
“我、我相信你的先生,肯定像超人一样优秀……”
露易丝一时没出声。
她轻轻撩起耳边的发丝,夜风里,眼神有些许复杂。
“是啊。”她轻声喃喃,“超人……的确是那种很容易让人爱上他的家伙。”
但很快,她又笑起来,笑容里带着一丝释然:“不过我家那个,可不是那种类型。他就是一个超级无趣的闷骚眼镜男,是个战地记者,每年出差时间,比我们相处时间三倍还多。去年年初说要去东非采访难民,结果还把自己搞成了失踪人口,今年才活着回来——真是个笨蛋!要不是看在他给我带回这个戒指的份上——不过还是个笨蛋。”
一念叨起自己未婚夫,先前英姿飒爽的女记者,明显就有点止不住话。
最后,还是她自己意识到了什么,羞赧地看了他们一眼,赶快闭上嘴巴。
没多久,一辆小车风驰电掣冲过来,嘎吱一声,刹在女人身边。
一个橙红头发、肩上扛着摄像机的小青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
人没到声先到:“露姐!我求你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莽啊露姐!”
露易丝把录音笔扔过去:“明天的头条又归我了。赶紧,叫所有人起来开工。”
相机青年简直要气晕:“你到底有几条命能用来搏头条啊?!”
露易丝撇嘴:“两百条,用完还会刷新。反正一出生我妈就说过,我天生就是个幸运的姑娘。”
她要走了,想起什么,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人群中,异常沉默的金发少年。
主动走过去,给他递名片,并握手道别。
“嗨,漂亮男孩。刚刚一直没来得及介绍自己。我叫露易丝·莱恩。”
露易丝微笑着说。
“今天真的很感谢你,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未来你有需要用到我的地方,请联系我,我绝对全力以赴。”
不知道为什么。
在她握住金发少年的手时,她总觉得,少年的手特别凉。
像握了一团软冰似的。
她以为是对方在夜风中陪她站久了,心里莫名觉得歉疚和怜惜,就下意识用另一只手,去捂这只冰凉凉的爪子。
萨沙低下头,看她捂在自己手背上的左手。
“戒指很漂亮哦。”他赞美道。
露易丝笑了,自己看看左手上的订婚戒,眼神柔软下来:
“谢谢啦。那家伙说,他跑了不少地方才找到这种颜色的石头,说真的,根本没必要,我们还为这事吵过好几架呢。唉,男人们。哦当然,没有说男人不好的意思。”
少年说:“……你的确是。”
露易丝没听清:“什么?”
少年笑着说:“你的确是个幸运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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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露易丝·莱恩分别后,男生们还挺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