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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屋 > 耽美同人 > [红楼]公子林砚 > [红楼]公子林砚_分卷阅读_45
  此法虽可使。可女子病弱之名一旦传出,对师妹到底有损。师妹若是信得过我,不如将此事交给我。太医既然已经请了,第一条,师妹还是可以按自己的心意来。但第二条,暂且先不要动。”
  林砚站起来,鞠了一躬,“倘或师妹之不愿非是因为不喜我,那么不知今日我的话可解了师妹顾虑。师妹可愿再给彼此一个机会,我们重新认识。我为林砚,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长子,年方十四。”
  屏风后没有动静,林砚等了片刻,才听得熟悉的声音传来,透着几分轻快和笑意,“我名沈沅,吏部侍郎沈云舟之女,年方十三。”
  林砚笑了,这便是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情线不多,但还是有的。毕竟我一直想的都是两情相悦,顺理成章在一起。
  但主线不在这。大概分量也就是,到目前为止,我写了五十来章,没几章是涉及这方面的这个比例吧。
  请不要把关注都放在这上面。本文好看的部分绝对不是男女主的感情线。
  另外,对于上一章林哥哥的表字。
  评论下有位亲还把我当初给林哥哥取名的初衷说出了一点。那就在这里说一下吧。
  我当初取名是花了大心思的。
  选了很多个偏旁。最多见的就是玉字旁。后来觉得这个用得太多了,而且和贾家宝玉这辈的辈分撞了,不好。不想用。也想过沿用我上篇文的言字旁。这样更省事。
  但我本身对上篇文的言字旁的取名就不是十分满意,更不行。随后又想了很多。
  最终想符合林家的书香背景,用文房四宝。如此一来。只有砚和墨还算合适。
  于是查了字典,也百度了百科,还查了相关的古诗词。砚和墨相关的文献和诗词都很多。很多用意都还不错。
  但最终选择了“砚”。
  其一,砚质硬,可传百代。其二,砚为文房四宝之首。其三,那句话怎么说的,绿如蓝,温如玉,得之为无价之宝。
  最重要的是,我查资料的时候,一直记得那一句“多谢吾家即墨侯,朝濡暮染富春秋”
  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觉得这句话用于本文的林哥哥,再合适不过。就此决定用砚。
  还有就是,查了一下其他石字旁的字。看到磬。磬为乐器,亦为玉石。有美好之意。用作黛玉就最好了。
  所以,从这开始,坚定不移选了砚和磬。林弟弟,我直接随便选了个。哈哈哈。
  就是这么双标!就是对林哥哥和林妹妹有偏爱。林弟弟什么的。等他长大,我的文只怕都完结了。所以,我觉得叫什么就不大重要了。哈哈哈。我就是偏心!
  然后说表字。
  有小天使提议用慎之,这个坦白说,也在我当初一大堆的备选名字里面。但是慎之和谨之差不多,如果是皇帝赐名不太合适。林如海取的就无所谓了。
  还有说润之的。毛爷爷……我……不敢犯……很出戏的。
  也想过直接用“墨侯”,毕竟和林砚搭配。那句“多谢吾家即墨侯,朝濡暮染富春秋”也不错是不?也想过用虚中,居默。
  因为都出自那个《即墨侯石虚中传》:称砚姓石,名虚中,字居默,封“即墨侯”。
  可这几个名字念起来我总觉得有点怪。不如某之顺口。
  暂且先用了行之吧。但是求更好的表字啊啊啊啊啊!
  古人表字,貌似“奉,之,子,令,卿”这几个字用的比较多。但是我完全不会组合。想破脑袋了,想不出好的。最满意觉得最好听的是敏之,可是为毛和贾敏撞了。嘤嘤嘤。
  求求求!有没有取名大神给我来一个!
  第52章 司徒岭
  出了沈府,林砚径直去了金玉阁。三皇子与九皇子早便到了。见林砚进来,司徒岳起身拉他入了座,司徒岭直接说起正事来。
  年前有王子腾开了头,年后恢复大朝会,司徒岭便着手户部欠银之事。奏本一上,犹如巨石投河,在金銮殿激起了千层浪,一下子捅穿了大片马蜂窝。
  直接反对是不能的。但可以哭穷啊!甚至有些直接揪起三皇子的小辫子来。试图打倒司徒岭来达到将此事压下去的目的。其中最为急切地就是五皇子。
  司徒岳嗤鼻,“能不急吗?欠银最多的就是甄家。倘或是一年前,甄家或许还能扛。可甄家如今自身难保!皇祖父曾三下江南,父皇登位之初也下过江南,都曾让甄家接驾。
  可甄家借户部百万之多,却不是都用在接驾上。一部分自己挥霍了,再有一部分送进宫给了甄贵妃和五哥。合着这些年甄家在江南搜刮之财。甄贵妃和五哥这些年可谓挥金如土!
  如今户部要清缴欠银,五哥怕翻出自己的旧账,自然不会轻易就范!”
  户部欠银,本就是一场政治斗争。
  林砚皱眉轻叹,“五皇子不是直接同户部签订借银协议的人,便是与此事有关,我们也不能借此事打倒他,只能给他添些麻烦!”
  司徒岳笑眼盈盈,“但我们却可用此事对付甄家!”
  正是如此。林砚跟着笑了。打从贾家出事,他便算到了王家之危,让贾琏通过王熙凤的嘴说服王子腾做这个出头鸟,为得便是这一招。
  江南太远,他顾不了。但他在京城,却也是能作为的。
  林砚站起身,朝司徒岭鞠躬,“多谢殿下!”
  司徒岭摇头,“不必。我们的目标一致。你在帮你父亲,也在帮我。”
  林砚点头,又道:“如今朝上抨击殿下的人可多?”
  “多如过江之鲫!”这么说着,司徒岭面上却无半点恼怒之色,反而笑起来。
  林砚自然明白此中深意,“皇上先后派两位皇子去户部,为的便是户部欠银之事。可见其心已决。二皇子怕惹祸上身,不敢动作。如今殿下有此等魄力,若被人压下,恐往后再难解决。因此这个时候,皇上必定不会让任何人将殿下拉下马!
  皇位之争愈演愈烈,谁人没点小辫子。这点皇上心里清楚,殿下无损大节,便是小节有失,也在皇上容忍范围之内。且这时候让他们把一些小事搬出来,皇上不曾处罚。那么皇上往后也再不会因这些事而怪罪殿下!”
  所以,这种时候,有些不太大的“污点”甚至可以自己抛出来。
  司徒岭叹道:“我如今倒不担心这个,我所担心的是欠银之事一旦开始,就无退路可言。而欠银之家,虽有些是贪得无厌,不愿还银,却也有一些是家道中落,还不出来。而这些人当年借银也未必都是为了自家享受。
  若铁腕手段,强力镇压,必定引起朝臣反抗情绪。可若是我生了恻隐之心,只需为一家开了口子,那么便能有第二家第三家。如此欠银之事不了了之,反而成了一个笑话。”
  林砚思忖了一番,言道:“这点我也虑到了,也想了个法子。殿下且听听,看是否可行。”
  “你说!”
  “分期付款!如今户部衙门口哭穷得只怕都能把京城给淹了。殿下不妨顺着他们的话认了他们穷,派人查看其名下产业,算出每年的利润来。
  若是当真家中有困难的,便签下协议,每年还一部分。若是有瞒而不报的,便是欺君之罪!只是如此一来,恐怕殿下在朝中的名声就不大好听了。”
  查官员私产,与抄家也差不多了。
  当年雍正不就是因此得了个“抄家皇帝”的称号?可他的举止却丰了国库。
  大周不是清朝,却也有几分弊端影子。司徒岭不是雍正,却面临差不多的境况。这本来就是一条不容易走的路。
  皇上要对西北开战,国库不丰,内患不正,如何御敌?
  司徒岭凝眉,“户部欠银之事是我领头,如今早已将好些人得罪光了。还怕这些吗?”
  林砚松了口气,“殿下既然决定了,那么还请好生规划一下此中细节。便是要查,也得想个办法委婉得来。能怀柔则怀柔。想来那些哭穷的人里头,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殿下心里也清楚个七七八八。
  如此一来,那些当真有困难的,倒可以宽容一些。那些心怀鬼胎的,殿下不妨先用这个吓唬吓唬。世家大族嫡枝不多,许多都分房不分家。殿下可从中动作,捧一踩一,或许能叫他们自己把自家根底抖出来!”
  司徒岭越是越是好笑,“怪不得父皇说你有鬼主意,果然是鬼主意!”
  挑拨离间,分而化之。不能再鬼了!
  林砚笑嘻嘻摸了摸鼻子。
  见正事说得差不多了,司徒岳笑得十分得意,说起别的来,“听说你今天送贾家大姑娘去梅花庵遇上了事?”
  林砚苦着一张脸,“殿下何时变成京城的百晓生,包打听了!”
  司徒岳因是做买卖的,而且如今买卖做得极大,门路也广,在京里还真的是消息灵通。
  司徒岳不以为杵,抬着下颌,“看吧,爷就说了,你这朵桃花是带刺的。扎人!”
  “何止带刺,还有毒。不仅扎人,还要命!”
  司徒岳哈哈笑起来。
  林砚也不避讳了,直言道:“其实,我今日来,也是想请两位殿下帮忙!”
  司徒岳一愣,林砚嫌少有这般姿态求人的时候。司徒岭笑道:“你说!”
  “九爷消息广,南安王回京也快一年了,霍县主这脾气,只怕没少惹事。”
  司徒岳嗤鼻,“那是自然!这毛病倒是和霍烨一样,不愧是同胞兄妹。一个女儿家,还老喜欢往外头跑,人茶楼的伙计不小心洒了她一身水,她直接挥鞭子把人往死里打,差点没要了人的命!可惜她是南安王的女儿,伙计哪里敢计较。”
  林砚笑了,“这种事有一必有二,不会唯独这一件。”
  司徒岳点头,“你的意思是?”
  “我来京不到半年,自然知道的没殿下多。殿下既然晓得这些,不妨挑两三个出来。我派人去联系,安排他们告官!”
  “你想对付南安王?”
  “不!我如今还不够力量对付南安王,况且岭南那边皇上还未完全收服,此时不宜动南安王。我对付的只是霍灵。我可不想这么一朵烂桃花天天给我惹麻烦!”
  司徒岳心领神会,答应了。
  林砚试探着瞄了司徒岭一眼,“其实,还有一事!”
  司徒岭一愣,这态度有点不寻常。司徒岳更是疑惑,“有事你就说,你从来不是这么不爽快的人!”
  “其实说是请两位殿下帮忙,但也是想请贤妃娘娘帮忙!”
  林砚深吸了一口气,他不知道司徒岭对沈家是什么态度,对沈沅有没有这个心思,但就这些日子来看,司徒岭绝非是眼界格局这么小的人。若是如此,那也只当是自己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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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和茶楼。
  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说书人说得特别好,还是这里的消息传播的特别快。自打经历去年几次京城大事之后,这里俨然成了一个八卦聚集地。
  三不五时总有些人过来,特意听“故事”。
  “哎呦,听说了没?又出大事了!”
  “怎么没听说。我都来茶楼听两天了。这次说的是南安王家的姑娘,还是个县主呢!啧啧,这心肠比蛇蝎还歹毒。”
  “可不是吗?瞧见前两日京兆府衙门前的热闹了没?那个伙计不过是不小心洒了茶水,啧啧,那身上的伤呦!好了都可见伤疤一条一条的。”
  “这算什么,有一个听说是在街上多瞧了霍县主两眼,霍县主就把人眼珠子给挖了出来!”
  “对!还有还有!据说霍县主还打死了一个丫头。那丫头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因家中困难才卖身为奴,却是签的活契,说好的做五年就出去的。”
  “这我知道。这丫头也是命不好。她也没做错事。听闻是那日霍县主去梅花庵上香,遇上也在上香的沈家姑娘。似乎是沈家姑娘在后山赏梅,摘了一枝梅花。可霍县主偏说那枝梅花是她先看中的。同沈家姑娘争吵起来,取下腰间的鞭子就甩过去!”
  “沈家?可是曾教过陛下的沈阁老家?”
  “正是!这沈姑娘乃是沈阁老的嫡亲孙女!”